区内各企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持续优化人才培养载体,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产业基础人才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淮开发〔2021〕21 号)文件要求,现将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领军人才申报条件。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类别包括技能大师、首席技师、技能之星。申报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高技能人才。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以经开区产业为重点,由工作在企业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能技艺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领衔,配备一批青年技术技能骨干为助手,依托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和市内的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设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基地等场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淮安市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市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省技能状元大赛一、二、三等奖,市状元大赛一等奖。
(二)申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其他条件
1.技能大师
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淮安市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市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省技能状元大赛一、二、三等奖,市状元大赛一等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创造了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2)曾获得省级(含)以上技能荣誉称号,技术创新、技能革新、技术攻关成果丰硕,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首席技师
已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社会和所在单位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
(4)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5)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
(6)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十名,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前三名。
3.技能之星
已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技能技艺精湛,在技能操作、技能指导、技能改进方面在生产一线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或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名,或区级技能大赛第一名;
(2)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十名,或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前五名,或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
(三)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创办)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2.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提高生产效率;
3.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应用、推广,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4.授艺带徒方面。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且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为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申报材料
1.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高技能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5)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上的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经开区+技能大师姓名+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企业对工作室支持措施、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及使用情况、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预期目标等;
(3)工作室成员资质材料,包括领办(创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将申报表与其它所有材料合订成一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电子文档。
2.电子文档请集中归整至文件夹内(按申报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分别归整),压缩成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27230427@qq.com,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报名称+人才姓名+单位名称”。
3.经开区人社局组织专家采用集中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评,并将评审结果报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后,面向社会公示。
4.被授予“技能大师”“首席技师”“技能之星”称号的,分别给予 2 万元、1 万元、0.5万元的奖励;被授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的,给予领办(创办)人岗位津贴 2 万元和工作室建设补贴 5 万元。
四、相关要求
1.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也可由技能人才个人自主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由用人单位申报。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省、市、区相应或相类似项目奖项的技能人才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创办)人,不得参加同级别项目的申报。
2.各企业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各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对引进人才和创新载体的介绍与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五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本通知由淮安经开发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有关通知和附件可在淮安经开区管委会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罕 谈继彪
联系电话:0517-83612992 13511553704 13861569350
联系地址:迎宾大道26号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3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