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8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6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6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向区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详见附件)。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向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成立资格审查组,由各司法所、派出所对随机抽选的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组进行终审,依照选任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后,征求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经开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3月1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经开区司法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盛路5号);
联系电话:83818193,邮箱:kfqsfc@163.com。
(三)报名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纸质件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时间为30天。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司法局、经开区人民法院、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4年1月31日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
民 族 | 籍 贯 | 健康状况 | ||||||
政 治 面 貌 | 婚 姻 状 况 | 人员类别 (公务员/工人/职员/其他) | ||||||
专业技术职务及特长 | 身份证 号码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级 | ||||||||
家庭住址及 | ||||||||
个 人 简 历 | ||||||||
家庭 成员 及 社会 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政治历史及奖惩情况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
民 族 | 籍 贯 | 健康状况 | ||||||
政 治 面 貌 | 婚 姻 状 况 | 人员类别 (公务员/工人/职员/其他) | ||||||
专业技术职务及特长 | 身份证 号码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级 | ||||||||
家庭住址及 | ||||||||
推荐单位名称 | ||||||||
推荐单位地址 | ||||||||
被推荐人简历 | ||||||||
主要 家庭 成员 及 社会 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政治历史及奖惩情况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被推荐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