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1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零售药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淮安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医保发〔2021〕61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受理申请、资料审核、现场验收和综合评估等环节后,现将2024年第二批次共5家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作为我区新增的基本医疗医疗保险协议定点机构,并将名单公示如下:

1.淮安市九灵大药房五店

2.淮安百源堂药房有限公司学府店  

3.淮安市春晓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4.江苏九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盐河花苑店

5.德洪堂大药房(江苏)有限公司枫香苑店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有异议,可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7-83732925  邮箱:jkqylbzbgs@163.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B幢人社局215办公室。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