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5来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23年6月29日至8月31日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巡视,并于10月1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淮安经开区反馈会要求,坚决把牢巡视整改正确政治方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11次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围绕牵头整改事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严格对标对表,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区党工委领导班子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带领全区各部门单位逐条对照剖析、找准问题成因。召开党工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检自省、明确巡视整改努力方向。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18个问题,制定62条整改措施,制发《淮安经开区党工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推进巡视整改提供清晰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三)强化组织实施,迅速推动整改落实。全区坚持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对能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对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长期任务紧抓不放、持续用力。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攻坚,省委巡视反馈的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整改率55.56%,还有8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坚持系统观念,把推动巡视整改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切实以高质量发展成效检验巡视整改工作质效。

二、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一区四园’统筹不足”问题的整改。

(1)编制《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已经省政府批准;印发《规范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企业准入门槛。民营工业园35家入驻企业,2023年纳税额同比增幅172.8%,亩均增幅156.86%。永发包装已启动退地嫁接程序,对承租的企业开展解除租赁清理工作。空港产业园推动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总投资42亿元的机场三期工程已开工建设;签约亿元以上项目5个,总投资24亿元;净增列统企业7户;规上工业总产值、开票、纳税同比增长41%、22.4%、83.7%。

(2)聚焦科技创新工作,以“建设创新平台、招引创新项目”为导向,聚力打造“创新之核”。2023年,全区招引科技型项目71个、人才项目57个,全年目标完成率190%;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55家,超年度目标18家。科教园2023年税收中工业占比较上半年增加了1.2个百分点。智慧谷一期新增高企2家,已回收6家科研机构闲置面积1649㎡,盘活闲置实验室460㎡,利用西华大学淮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与市卫健委共建“江苏省卫生监督执法实训基地”。

(3)留创园2023年税收同比增长36.42%,年税收大于1万元的企业增加5家。落实清退机制,淘汰劣质企业,对19家低效企业予以清退,并完成出孵1家,实现资产高效利用。加大招引力度,促进质效提升,2023年新招引科技型企业15家,园区企业质态整体提升。

(4)综保区2023年特殊监管区域内进出口同比增长72.64%,高于全市总体增幅。加强招商引资,2023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到账1500万美元。拓展集聚新业态,建成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建成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境贸易1210等业务模式全覆盖。综保区2021年度在全省21个综保区中排名第18位,2022年度提升至第16位。提高资产盘活率,保税仓库盘活率达94.7%。

2. 关于“营商环境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拓宽政策宣传渠道,编印经开区惠企政策清单并及时发布宣传,帮办员每月送政策上门。惠企通平台新发布惠企政策418条,苏企通平台新发布惠企政策113条,财政奖补平台新发布惠企政策101条。区财政奖补事项免申直补占比88.5%。财政奖补惠企政策通过“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材料精简率、环节优化率、时限压缩率分别达到62.59%、31.8%、72.66%。

(2)全面梳理41个未承接事项,其中3个事项已取消,9个事项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赋权或成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已实际运转,其余29个未赋权事项包括省级委托市级行使、不列入市级赋权事项等15个,市域范围内不涉及事项9个,市级保留事项5个。自来水公司、新奥燃气已在审批大厅设立受理窗口,常态化开展相关业务,供电公司已在审批大厅设置自助业务办理机;交通部门已开通网上审批事项办件受理端口。成立土经办,提高供地保障服务效率,土地挂牌从原来的30天减少为15天。

(3)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经开区涉企“最多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做到“上一次门,查多件事”,全区2023年下半年执法检查193次,同比下降17.92%。制发《经开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和《经开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围绕群众关注程度较高、高频多发的42项行政违法行为,实行清单化告知。创新开展“邀约式”执法,制发《经开区涉企“邀约式”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企业开展业务指导服务,为企业提出最为优化合理的整改意见。采取包容审慎执法,更新《经开区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3年全区发生不予处罚案件32件,从轻处罚案件14件,减轻处罚案件19件。2023年全区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9.17%,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占比7.02%,同比均大幅度下降。

3.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1)强化招投标情况分析研判,加强招投标多维度监管。2023年第4季度,经开区9个工程项目招标平均中标下浮率24.18%,高于全市平均中标下浮率10.06%。城开公司制定专利技术使用方案,规范专利科技使用。经发集团规范编制招标控制价,科学安排工程款支付,引导企业参与投标竞争;审计风控部门按季度组织抽查招投标项目,杜绝各种不合规、不合理现象。

(2)针对新东安置小区项目支出增加问题,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科学编排《2024年经开区中心城市建设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市政积水改造二标项目审计报告表述不准确,已对审核把关不严人员提醒谈话;住建局要求审计单位重新复核,最终审定价比中标价下降8.7%。清城美墅问题楼盘已开始实施维修。公安机关已对相关问题立案侦查。住建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修编《经开区质量通病控制要点》,加强进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强化过程监督,严格竣工验收。

(3)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开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审计调查工作。汇金云谷一期工程由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标段)和江苏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二标段)两家单位负责一审审计,已出具一审审计工作报告,正在对一审审计报告进行复审。

4. 关于“债务规模大、风险高”问题的整改。

(1)加强制度建设,成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强化对债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经营性债务规模管控,将管控目标分解到各集团公司,对经营性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对新上项目实行提级管理。严格执行经营性债务规模增幅管控要求。2023年隐性债务同比下降23.27%,全口径债务余额年净增额同比下降56.68%,政府性债务率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

(2)加强资金统筹,增强偿债能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足额完成全年化债任务。增强国有企业盈利能力,通过深化国企改革,明确国企主责主业,加快国企实体化转型,优化国有企业考核办法,不断提升企业造血功能。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2023年新增盘活收入2亿元。

(3)压降融资成本支出和账面货币资金沉淀。全区企业新增融资均通过竞争性融资交易平台开展。加大银行贷款中收清退及利率压降力度,严格执行融资成本控制线相关要求,加大高成本融资清退力度,2023年债务成本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国有企业银行存款余额同比下降32.88%,全面停止存单质押贷款,减少资金沉淀。

5.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发《关于推动省委巡视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的函》,明确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深化运用“一单两函”,细化分解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工作任务,开展线上监督检查13次,开展“一把手”政治谈话6人次。上级审计发现的问题均按序时落实整改。

(2)强化日常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日常监督责任。针对党员干部酒驾问题,深挖细查酒驾背后存在的不正之风、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4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

(3)持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2023年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6件,其中科级干部9人。经市监委指定管辖采取留置措施2人,均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召开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纪,强化震慑。

(4)督促枚乘街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徐杨街道规范督查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6个街办累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完成全覆盖;全区各部门单位累计开展纪法宣讲36场次、警示教育32场次、廉洁文化活动22场次,进一步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

(5)严肃处置财政供养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共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232人,其中7人已离职,剩余225人中已完成注销或变更213人。对因股权、债务纠纷确实需要履行法律程序才能完成变更、注销的12人已责成限期办理。督促金融控股公司对现有监事会成员工作进行调整,制定《淮安开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淮安开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推动落实。

(6)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规接待、违规报销问题,进一步规范招商接待行为。常态化开展“四风”隐身变异问题督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6. 关于“体制机制改革效应尚未显现,干部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1)研究提出《淮安经开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招商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报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制定《深化招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专业招商人员选聘实施方案》《重特大项目攻坚实绩积分考核办法》3份配套附件,编制“新三样”产业图谱,成功举办光伏新能源产业对接交流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论坛。产投公司已成立11个招商突击队、经发集团组建8人的专业招商公司和14名招商专员、金融控股组建13人招商团队并修订集团内部考核办法。申报2024年度公务员及名校优生编制使用计划共14名,其中明确从事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及经济工作共12名,占用编计划86%。

(2)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过一遍”专项行动,谈心谈话2318人次,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报送典型案例1个。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正向引领作用,对5名科级干部实施容错纠错,推动“四敢”精神落地落实。

(3)结合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专题研讨。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干部实绩纪实考评,出台实施办法和评分操作口径,对所有干部分层分类开展实绩考评,排名前30%的重点关注培养,后10%及时谈话提醒,年度后3%-5%列为“下或降”的对象,已约谈提醒科级以上干部66人次,其中处级干部5人次。制定《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重点举措》和《干部“五维评价”实施办法》,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4)纪工委监察工委、财政局、经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政府服务外包专项监督检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办法,严控部门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支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对应该由本单位正常履职事项,不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2024年全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安排同比下降6.5%,执法外包费用同比下降84.56%。

(5)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建立签约项目信息申报一张表,形成信息共享、共同研判、联合把关工作模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能。组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将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区目标考核,提高便企利民服务水平。

7. 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淮安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操作规程等事前报告制度。制定淮安经开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建议操作办法,在编制审核使用、规范进人渠道、严把资格条件等方面细化口径,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公信度。开展员额外人员专项统计梳理,制订《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员额外用工管理办法》。

(2)完成《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流程图》《科级干部调整事前履行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图》,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相关要求,坚决防止干部调整程序倒置和“带病提拔”。组织学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诫勉谈话相关责任人。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员业务培训,印发《档案培训资料》《档案专审历史材料补充口径》。开展区管干部档案复审,存在问题逐个梳理、形成清单并推进整改。对干部选任纪实材料中的廉政鉴定缺领导签字问题已完成整改。

(3)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基层党建例会制度,召开2次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加强督导检查,开展3轮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现场督导,现场交办整改问题。规范基层党组织管理,对“三会一课”等资料逐本过堂,开展“党费收缴规范问题排查整改行动”,补缴党费7.5万元,推动党员组织关系及时按要求转接。加强培训,完成全区各领域党组织书记培训7场。推动91个党组织1386名机关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74场次,参与1797人次,在“经开区发布”公众号开设专栏6期,选树身边榜样39人。成立城开建设公司党支部,并完成支委、书记选举。

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宣传内容规范建设的方案》,在全区范围内排查过时宣传标语,共更换815块公益广告牌。在全区19块户外大屏、电梯投影、“经开区发布”公众号定期播放《新思想 这样讲》通俗理论作品。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开展调研,聚焦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地方税源挖潜盘活、发挥“引擎作用”打造“创新之核”等推动高质量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组建13个课题小组,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开展专项调研278次,形成了包含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等内容的调研报告60篇,调研成果转化为对策举措74项、形成制度机制9个。组织全区开展的二十大精神“七进”宣讲73场,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专栏用稿32篇。

(2)先后两次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传达省委、市委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并部署经开区贯彻思路举措,研究《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召开驻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建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常态沟通联络制度。科教办和公安分局走访高校11家次,听取意见建议9条,及时掌握学校涉政舆情情况。

(3)印发《进一步规范经开区论坛、讲座、报告会审批备案的通知》《关于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报告人背景审核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备案程序,确保活动按要求报备。召开民宗工作会议2次,对私设聚会点人员约谈2次。基督教三自会牵头对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2处,查处非法宗教活动3起。

9. 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运营不善”问题的整改。

(1)落实监督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省中小学阳光食堂平台管理,设置AB岗,成立全区中小学食材招标工作小组,出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应商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食堂食材招标工作统一管理,对中标单位常态化跟踪监督管理。开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陪餐评议工作,满意度均超过85%。

(2)规范食堂管理。开明中学、南马厂小学公开招标新的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费用均按文件要求执行。各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加强监督,每月对食堂财务进行公示。出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学生伙食费由家长直接交费到学校伙食专户,教师和后勤人员不经手费用。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0. 关于“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对涉气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46项年度大气治理重点工程项目。2023年,检查企业383家次,双随机检查76家,对7家涉气企业开展帮扶,指导5家企业申报环保正面清单,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按要求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安澜河、黄元河水体黑臭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河道开展每日巡查,严密监控河道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50余次河道检测,建立常效监管机制;多部门开展联防联控、溯源排查,保障水体“长制久清”。针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滞后问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标单位南京源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进场开展土壤数据采样工作。

(2)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科教办对高校开展现场帮扶指导,目前均规范贮存处置废机油和实验室有机废液。生态环境分局、科教办对所有高校院所开展固废专项帮扶检查,涉及危险废物、不规范贮存和处置的已全部完成整改,所有高校院所纳入双随机库管理,不定期检查。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经济发展速度不快”问题的整改。

(1)2023年GDP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其中税占比92.98%。制定下发《2024年低效用地提质增效聚力攻坚方案和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2025)方案》,持续推动企业提质增效。2023年全区低效企业占比下降18.18%,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1.73%,开票总量增幅上升13.14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6.08%,规上工业应税开票同比增长8.64%。

(2)围绕主导产业持续深化“强链补链延链”招商,印发产业招商图谱,成功举办光伏产业链对接交流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论坛两场产业链专题招商会。招商工作取得新突破,2023年全区市认定签约亿元项目协议总投资同比增幅20%,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4个。新增电子元器件产业链项目5个,新能源产业链项目6个,技改项目占比下降9个百分点。

(3)印发《经开区国省考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强化商务系统考评指标过程性督导、月度和集中会办。积极主动学习周边经开区的经验举措,持续优化商务系统考评指标数据的报送。

(4)加强指导督促指标牵头责任单位夯实日常基础工作,持续加强项目入库和有效投资调度,2023年全年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规上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增幅分别为6.5%、23.3%、119.8%。

2. 关于“招商项目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组织相关部门,推动近五年签约项目竣工投产,嫁接盘活、清理其中低效项目,助力企业竣工投产。新增竣工投产项目18个、嫁接盘活7个,实际投产率上升11个百分点。落实招商机制改革,形成“专业化+专职化”大招商格局。滚动安排提请区主要领导外出拜访推动项目计划,印发部门“一号招商员”外出招商情况周报、月报,造浓全区招商氛围。

(2)针对“签大建小”项目,督促各单位积极推动项目持续增资,对因市场和疫情原因暂缓投资的项目嫁接盘活,已盘活7个项目。举一反三排查出全区其他类似项目8个,已全部嫁接盘活;同时,加强项目信息研判、预审,召开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议,2023年新招引项目未出现“签大建小”情况。

(3)开展扶持政策专项排查,规范招商奖补,将扶持政策与建设进度、亩均贡献等挂钩,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奖补。清退总部经济企业,压缩总部经济规模。

3. 关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整改5宗空持地,枚乘路小区、福州路花园、康润机械科技、飞龙置业(林语美墅地块)、富准精密模具(宏恒胜电子科技地块)均已开工建设。公交调度中心和维龙源项目正在推进;其余国有平台融资地块将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清单化管理,有序收回。已整改3宗“停建地”,金丰工具2宗地块和中移在线1宗地块已办理施工许可。新联茂电器项目清理处置工作已完成。

(2)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拟定2024年低效用地提质增效、聚力攻坚任务,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4-2025)方案。全区排查出的低效工业用地中,除税收已达标、区内国有平台孵化器、新上项目和骨干企业外,全部纳入2024年低效盘活任务,做到全覆盖管理。

(3)截至2023年底,已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024亩。已攻坚盘活9家重点低效企业,其余已重新排定工作方案,提请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挂帅攻坚、高位推动。根据经开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更新调查,2022年土地开发利用率比2021上升2.35个百分点。

4. 关于“清理整合平台公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清理整合。对所有国有企业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梳理,对业务相近、三级以下、连续三年亏损、僵尸企业等进行清理整合,目前已清理企业9家,其中三级以下4家、连续三年亏损企业2家、僵尸企业3家。所有国有企业均已纳入国资管理体系,并根据国企监管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

(2)修订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通过优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国有企业开源节流,优化重组,加强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减少用工成本。充分挖掘国有资产价值,解决未办证资产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权证补办率已超90%。新取得产证资产通过公开拍租、出售、招商合作等举措盘活资产,以市场化手段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及收益率。

(3)加强融资类空壳公司清理注销工作,9家公司已完成清理注销。

5. 关于“部分融资任性随意”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国企高成本融资管控相关规定,新增高成本融资实行提级管理。对非标融资进行逐笔审核,严禁流程倒置。全面推行国有企业融资业务通过淮安融资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做到“应上尽上”,公开透明。

(2)通过协商停付中收、降低利率,推动银行降低平台公司贷款成本。进一步规范融资管理,严格管控成本。空港产业园公司、新区实业公司2023年新增银行贷款综合成本同比下降1.02 个百分点。

(3)进一步规范债券融资利息支付。严格执行债券发行相关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发债期限、规模及综合成本,严控高成本债券融资。经发集团2023年发行债券综合成本4.31%;开发控股2023年发行债券综合成本4.25%,均采用市场化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

6. 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收益低”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对外借款行为,严禁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

(2)严控新增担保笔数和额度,2023年下半年新增担保笔数及担保额度同比分别下降26.22%、52%。要求国有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相关制度,严禁对自然人、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严禁对未签订互保协议、信用评级低、不能为区国有公司提供互保的区外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有效降低对外担保风险。

(3)2023年7月以来,共盘活闲置资产5处,其中通过交易中心资产转让等方式处置资产3处,对外出租闲置资产2处。存量收购民营资产收益率6.87%。经发集团已完成荣泰机电项目园区规划设计,正在推进该项目建设。科教公司收购的舜天元泰资产由下属智晟公司运营管理,2023年度总营收1.5亿元,经营情况稳中向好。

(4)进一步规范国有公司股权投资行为,加强对新投项目的分析研判、科学决策,控制对外投资风险。加强项目投后管理,对收益低的项目及时止损,股权退出1家。

7. 关于“征收拆迁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保障全区安置房项目建设,统筹已建安置房,用于化解超期过渡问题。制定货币化回购安置面积和房票安置工作方案,力争在2024年10月份前化解到位。赴街办开展办证集中审核,提高办证效率。对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安置房,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初始登记、规费缴纳等程序,确保在2024年三季度,完成所有安置房不动产权大证办理并移交至属地街办。

(2)南马厂街道完成剩余人员安置补助费的收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在2021年9月已由财政上缴调整为税务征收,按人员和金额配比到位,不再出现信息未录系统情况。同时每年年底人社局召开居民参保专题会议,对全区参保人员信息和金额进行梳理。

(3)向省一体化征地保障子系统提交运维单,申请将违规3人的信息注销,注销后个人账户金额原路退回至社会保障资金预存户。在全区面上开展排查,确保不出现违规进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员。

8. 关于“统筹安全和发展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2023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完善监管体系,先后28次在党工委、管委会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四包一落实”和巡查督导,推动专委会作用发挥,定期调度通报,持续压实责任。筑牢监管底板,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78条重大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增强监管力量,推动6个街办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调整任命76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得到加强。推动完成小康城问题隐患整治,复核鉴定345栋自建房,整改电力问题219条、燃气问题178条,康城路实行单向通行,新建雨水管道1.2公里。2023年底,小康城已实行常态长效安全监管。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740家工业企业完成风险填报,共辨识填报较大以上风险1256条,逐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做好深井铸造、涉炉企业指导服务,开展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专题培训,指导服务36家企业完成三级标准化创建,对2022年已创成企业开展“回头看”,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掌握涉危化品企业、单位底数,开展危化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3)召开集中整治“三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题会议两次,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完成新一轮“厂中厂”企业排查整治,排查1029家“厂中厂”企业,发现安全隐患1367条,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消防器材设施问题268条、存放可燃物料问题1条、使用泡沫夹芯板问题9条,已研究出台完善“厂中厂”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监管。组织消防隐患及出租房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安全培训2次,逐户排查“三合一”场所205家,发放、张贴消防安全宣传单、标识700余份,发现隐患35条,已整改。

(4)全力压降“两卡”犯罪率,成立新型网络犯罪侦研战队,稳定运行“1+6N”机制,成立打击“两卡”专班,全面开展防诈宣传,各大银行、运营商对异常账户开展全量管控,2023年10至12月份平均接收“两卡”线索环比1至6月份下降69.57%。电诈案件发案数下降55%。组建资金查控专班,组织开展资金返还工作,2023年共挽损473万元,挽损率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边到底”、督促检查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整改成果还不够牢固等。党工委和各级党组织将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并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经开区各项工作放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大局进行谋划和推进,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经开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定不移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清零见底。对已经完成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改滞后、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事项全部落实见效。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相结合,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对一些共性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三)坚定不移以整改成效助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武器,把巡视整改与经开区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经开区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承担起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重要责任,把淮安市委的期望和经开区自身发展的愿望有效结合起来,跨越赶超,勇当排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3661216;邮政信箱:淮安市富誉路5号6楼610室—淮安经开区党工委巡察办;电子邮件:kfqxcb610@163.com。

  

中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