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利玻璃洪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移入)实施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7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相关规定与要求,现对长利玻璃洪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移入)实施方案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上传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华宝   联系电话:0517-83799827

电子邮箱:351339425@qq.com

通讯地址:淮安智慧谷B2号楼三楼306室

邮编:223001

附件: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pdf


淮安市生态环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