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凤之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
我局于2024年10月17日对淮安凤之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具体名单见附表)作出了《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因通过上述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上述市场主体公告送达《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淮开行审听告字〔2024〕002号)。请上述市场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领取《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淮开行审听告字〔2024〕002号)。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淮开行审听告字〔2024〕002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7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淮开行审听告字〔2024〕002号
淮安凤之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具体名单见附表):
由我局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撤销公司虚假住所登记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4年08月02日,我局收到邵伟反映:其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被他人冒用登记为淮安凤之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具体名单见附表),要求依法撤销虚假住所登记,我局予以受理并进行调查。
经我局工作人员查验不动产权证原件、与该处住所产权所有人进行询问、现场勘察,上述地址未发现以上8家市场主体。同时该处住所产权所有人邵伟表示该处房屋为家庭自住,从未租赁给任何人开办公司,上述8家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交的租赁合同均不是邵伟本人所签署。我局于2024年08月09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涉及市场主体冒用地址登记的申请撤销调查一事进行了公示,公示期4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上述市场主体经营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及委托代理人的任何反馈。
基于以上事实,我局认为:上述8家市场主体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未向登记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属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淮安凤之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的虚假住所登记。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决定,淮安凤之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鹿勇、余媛媛 联系电话: 0517-83718010
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行政审批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1 | 淮安凤之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320891MABQPM9X4F | 田勇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
2 | 淮安浩之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91320891MAC9RKWC0X | 孙浩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
3 | 淮安糕又糕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891MACGDHQP09 | 杨正高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
4 | 淮安觥觥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891MACJ0R5G2N | 龚彬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
5 | 淮安宏之旺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891MAC9GR2R1G | 洪金旺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
6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之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891MACAL3B6X9 | 白森铭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
7 | 淮安耀之驰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891MACE16YL1R | 王耀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
8 | 淮安洋之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91320891MACF7L147D | 刘衣阳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嘉园3号楼1705室(住用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