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经开区人社局、财政局、经发局、总工会、国税总局经开区税务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对2024年第一批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共有2681户企业符合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惠职工66378人,返还资金总额15509177元。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8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经开区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612195
联系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
附件: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享受企业名单汇总表.xlsx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