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淮安经开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2-28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3〕2号)、《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政发〔2023〕3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经开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的结论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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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公示联系受理方式: 0517-83732925。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