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医药机构主动申请及经开区医保办核实,下列3家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我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止,如有异议可向经开区医保办反映。
监督电话:0517-83732925 邮箱:jkqylbzbgs@163.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B幢人社局215办公室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