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催告通知 淮开工催【2025】003号

发布时间:2025-09-01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正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朱婷婷,身份证号:320826XXXXXXXX6224,于2021年11月8日发生工伤(认定书编号:苏0871工认〔2022〕184号)。因你单位未依法向该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该职工现向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该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将核实及待遇支付情况函告我中心。

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我中心在按规定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电话:0517-83716191。

特此通知。

(淮开工催【2025】003号)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将文书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催告通知。如逾期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