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 5号)文件规定,经钵池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对,下列低保家庭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低保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517-83181319
特此公示。
附件:钵池街道低保家庭(人员)公示名单.doc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