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出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医药机构主动申请及经开区医保办核实,下列6家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我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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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止,如有异议可向经开区医保办反映。

监督电话:0517-83732925  邮箱:jkqylbzbgs@163.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B幢人社局215办公室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