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十八号、二十三号、九十一号、一百四十五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央督十八号:淮安市经开区小堆村村民反映:村民金某通过从别处运输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到村里掩埋来赚取费用,非法盈利一百多万元,主要有两处掩埋点,一处是板闸干渠小堆村12组和11组河段,大约有300米左右,还有一处是在小堆村和高张村交界处京沪高铁桥下。

央督二十三号:淮安市经开区小堆村村民反映: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小堆村11组与12组之间掩埋垃圾约十几万方,表面已覆盖泥土,疑似危废垃圾,请求鉴定并处理。

央督九十一号:淮安市经开区小堆村村民来电表示对淮安市公示的第八批202410260044号办理情况不认可,举报人反映的河道长度300米、宽约60米,与公示的“20米宽度”不相符,公示内容“3万方建筑垃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还有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取样的6个点位也没有代表性;9月份曾委托南京大学的过来取样,取的也是表层浮土,没有取地下的样品。

央督一百四十五号:曾投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小堆村十二组填埋垃圾,11月5日公示说当地政府取样6个点,其中5个点都没有垃圾,1个三取样颜色和气味都正常,未发现填埋垃圾,现邮寄照片为证,此照片拍于今年8月26现场。

二、责任单位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央督十八号、二十三号、九十一号、一百四十五号:市城管局。

四、整改目标

央督十八号、二十三号、九十一号、一百四十五号: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改时限

央督十八号、二十三号、九十一号、一百四十五号: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央督十八号、二十三号、九十一号、一百四十五号:

1.强化现场管理,现场设置标志牌,严格规范组织管理。

2.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科学处置,同时,如该地块调整其使用用途,将严格按照使用标准及行业规范处置后使用。

3.加强全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严格按照《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和巡查,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处置专项行动。

七、整改完成情况

央督十八号:已完成板闸干渠废弃河段地块农作物清理和围挡建设,设立警示标识,安装监控设备,种植苗圃,委托江苏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地下水进行检测,该地块未检出异常,未发现地下水污染。严格按照《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另一处在小堆村和高张村交界处京沪高铁桥下,布设6个点位进行开挖,未发现垃圾填埋。

央督二十三号、央督九十一号:已完成板闸干渠废弃河段地块农作物清理和围挡建设,设立警示标识,安装监控设备,种植苗圃,委托江苏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地下水进行检测,该地块未检出异常,未发现地下水污染。严格按照《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

央督一百四十五号:2024年10月28日,对被举报地块小堆村和高张村交界处京沪高铁桥下布设6个点位进行开挖,其中,5个点位土样颜色和气味正常,未发现填埋物;1个点位土样颜色和气味正常,土壤表层发现拆迁围网等遗留物,未发现垃圾填埋。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如对该四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7-89220320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hajkqgjb@163.com

 

中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