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 号)文件精神,制定申报指南。
一、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条件
(一)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六)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或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
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材料
(一)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三)主要从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主要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清单;
(五)拆解场所使用证明;
(六)环保承诺书。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需申报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在2026年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报送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汤金玉,联系电话:83711114。
附件:
1、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格式).doc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