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4来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十三项: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淮安市对水环境问题治理严峻形势认识不够、研究不深,重要湖泊综合治理不力,黑臭水体反弹回潮等问题尤为突出,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显示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42.16%。

二、责任单位

各县区(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已完成整治水体水质监测核心指标氨氮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进 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 环新路径,建立健全粪污全量还田、就近还田利用体系,多途 径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开展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

(二)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积极筹措资金,稳妥推进 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10个以上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修复入湖河道和沿湖近岸带生态环境。

(三)按计划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完善污 水收集处理体系,推动黑臭水体氨氮监测指标持续稳定达标。

(四)制定出台生态碧水三年行动方案,系统推进城市水 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七、整改完成情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认真开展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细化工作举措,务实开展工作。认真找准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化问题整改,确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截至2025年10月底,经开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按计划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已完成整治水体水质监测核心指标氨氮达标率达到90%以上。根据生态碧水三年行动方案,系统推进城市水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一)按计划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对达标区内居民小区、工业企业、“小散乱”排水户、庭院及公共建筑等进行综合排查、检测、修复工作,切实做到雨污分流。3年来,经开区累计投入近2亿元用于达标区建设,高质量完成了320871-02-01、320871-01-06、320871-05-01、320871-05-06达标区建设,从源头解决污水入河问题,杜绝污水入河。

(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对河道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没有出现返黑返臭现象,核心指标氨氮远低于黑臭水体标准。

(三)组织专业队伍对经开区范围内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更新改造,开展日常巡查养护,防止管网破损、私自接管等导致错接、混接而引起污水入河;工程建设使用优质管材,防止地下水渗漏而降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2024年度经开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77.1%,超额完成原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70%目标,全市排名第一,提前完成省定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7日)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7-89220320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hajkqgjb@163.com

 

 

中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