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区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医保基金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及其他主体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违法违规线索,主要包括: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1.通过减免费用、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

2.虚构诊疗服务、伪造病历处方、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范围结算;

3.串换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将非医保支付范围费用纳入医保结算;

4.诊疗记录、门诊日志、处方管理不规范,无执业资质人员开具处方、代签医师姓名;

5.药品追溯码未按规定上传、使用“回流药”,或为非定点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

1.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为参保人员套现、虚开发票;

2.将生活用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结算;

3.倒卖医保回流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医保刷卡服务;

4.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符、追溯码管理不规范,套取医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及其他主体

1.出租、出借本人医保凭证,或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

2.伪造变造病历、处方、票据等材料骗取医保待遇、医疗救助、生育津贴等待遇;

3.超量囤积医保药品、参与倒卖回流药,协助他人套取医保基金;

4.职业“药贩子”“卡贩子”拉拢诱导参保人员骗保、非法倒卖医保药品。

(四)医保管理及经办相关问题

医保行政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费用审核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中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内外勾结骗保,以及其他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我局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置。

举报电话:

1.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

0517-83732925(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2.医保行政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0517-83718218(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举报邮箱:harzgs2022@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区人社局215办公室

三、举报奖励政策

根据《淮安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按案值分段累计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单次举报奖励金额最低200元。

四、有关说明

1.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提供线索请尽可能注明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机构名称、具体事实,并附相关凭证、照片、录音等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3.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线索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医保基金安全事关全体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