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时间:2025-05-29  来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涉及经开区第五项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依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五、“两高”项目发展把控不严,淮安市在建、拟建“两高”项目65个,预计“十四五”新增综合能耗258万吨标准煤,超出“十四五”拟定的新增能耗控制目标。

二、责任单位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分类整改,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推进“十四五”新增能耗达到目标要求。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认真核实项目状态性质。对督察反馈的拟建项目逐一评估复核,分类进行整改;复核在建项目,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意见、煤炭替代等手续合规性,依法依规处理违规项目;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加强对尚未立项“两高”项目的前期科学论证,强化“已批未建”项目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用地规划、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能耗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没有立项的拟建“两高”项目,移出项目库。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江苏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意见,建立“两高”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省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严把“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三)推进“十四五”新增能耗达到国家和省定目标要求。以降低能耗强度为核心,大力推进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业节能技改、节能监察、全社会节能等工作。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七、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省环保督查反馈:“‘两高’项目发展把控不严,淮安市在建、拟建‘两高’项目65个,预计‘十四五’新增综合能耗258万吨标准煤,超出‘十四五’拟定的新增能耗控制目标。”督察反馈的65个在建、拟建项目不涉及我区。根据《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我区经自查无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同时严格落实省“两高”项目管理要求,出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能耗强度管控合理控制能耗总量工作方案》,建立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制度,严把“两高”项目立项审批关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7-89220620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1341585568@qq.com

       

中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