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5-04-27

1.部门职责

(一)负责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负责卫生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做好辖区内卫生监督、疾病防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工作配套政策,组织、协调全区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负责全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旅游、文化产业、三下乡、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体育工作。做好全区体育事业建设规划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各类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负责曲棍球、体操、轮滑、跑酷等竞技体育项目和体育产业、体育健身场馆等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六)负责民政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方面工作。

(七)负责社会组织、残联、养老、老龄等工作管理。做好慈善和红十字会等社会福利工作。

(八)负责全区农业、农经、农机、扶贫、水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管理政策,负责双拥、优抚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职责

综合处、教育处、文化体育与民族宗教处、民政处、卫生健康管理处、农业水利处、退役军人事务处、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中心、教育教学研训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3.主要负责人:吴顺生(局长)。

4.办公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

5.联系电话:0517-83600766。

6.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4:00-17:30(7月15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