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2020年度翔宇大道、深圳路、南昌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关于2020年度翔宇大道、深圳路、南昌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成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品路段打造提升项目,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2020年度翔宇大道、深圳路、南昌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开发区翔宇大道(深圳路-迎宾大道段)、深圳路(翔宇大道-南昌路段)、南昌路(深圳路-珠海路段)。
三、项目代码:2020-320871-78-01-538509。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对三条街区沿街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工程包括拆除广告牌约5600平方米、修复拆除广告牌所损坏的墙面约1080平方米、修补损坏的干挂石材墙面约1028平方米、拆除LED灯牌约370平方米、新建广告牌月2010平方米、墙面清洗和粉刷约370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1万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文保等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