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管(发改)审发〔2020〕044号关于徐杨街道2020年小区新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19来源:行政审批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徐杨街道2020年小区新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关于徐杨街道2020年小区新亮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实施2020年度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淮开创建办〔2020〕2号)等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全市创建“468”行动计划安排,严格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部署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徐杨街道2020年小区新亮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开发区徐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三、项目代码:2020-320871-47-01-528575。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实施2020年度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淮开创建办〔2020〕2号)文件要求,本次项目对徐杨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损坏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外墙面局部粉刷出新、楼梯和公共走道粉刷出新、小区道路局部维修、室外落水管道维修等(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475.1万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

    请据此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投资报财政部门审核,做好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工作,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文保等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