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管(发改)审发〔2020〕042号关于嘉兴路(鸿海北路—城东路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20来源:行政审批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嘉兴路(鸿海北路—城东路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关于嘉兴路(鸿海北路—城东路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相关路网规划、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嘉兴路(鸿海北路—城东路段)新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开发区嘉兴路,起于鸿海北路,止于城东路,道路呈东西走向。

    三、项目代码:2020-320871-48-01-528137。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拟用地面积约33660平方 米(约50.49亩),道路全长约990米,路基宽度34米,具体布置为4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1.5米(侧分带)+15米(行车道)+1.5米(侧分带)+4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同步实施雨污水管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4555万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

    请据此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投资报财政部门审核,做好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工作,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文保等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