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信息

发布时间:2015-11-06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名称: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

二、征收决定公告日期:2015年11月6日。二、征收范围:东至韩侯大道、南至里运河、西至新港码头、北至规划通港大道(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部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办事处。

五、征收房屋面积:93.7平方米。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如有意参与本征收项目房屋评估活动,请于2015年11月13日17点30分前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报名。联系人:王乃明;电话:0517-8371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