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一路南侧(经五路东侧)地块商住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来源:空港产业发展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纬一路南侧(经五路东侧)地块商住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淮管(发改)审发【2019】0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纬一路南侧(经五路东侧)地块商住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纬一路以南、经五路以东。

2.1.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3484.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13.4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5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1.4招标控制价:24923.21872万元,其中,施工:24762.187693万元;设计: 161.031027 万元。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含节能)、室外给排水、装配式设计、室外供配电、室外弱电、天然气、消防、道路场地、智能化(含地下智能停车系统)、综合管线、绿化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材料设备采购、现场三通一平、土建、安装、智能化(含地下智能停车系统)、室外强弱电(含施工用水、用电)等施工红线范围内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详见甲方要求。

注:工程总承包范围还应该包括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控制价编制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或者②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1自 2018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0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5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住宅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9亿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住宅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9 亿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住宅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9亿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中标通知书;

(2)中标合同(包含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三类标准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

授权委托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审时需分别提供2019 年7 月 1 日以来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任意连续 3 个月(含)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 6 个月(含)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申请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满足);

3.6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7年-2019年);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盖章的公司基本信息相关证明)。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咨询人:张忠宝 13861650890。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 13770370470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6月9日8时00分至 2020年7月13日17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联系人:郑飞飞

电  话:136151430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17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7-83572229  13905239230 


                                                                                                                                      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