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前置服务

发布时间:2021-09-01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前置服务,通过多种途径筑牢企业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专题宣贯。该局对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粉尘涉爆和危化品使用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就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惩处力度等进行了重点解读。

二是送达《提醒函》。告知企业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全面安全生产自查,重点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履职情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开展情况等进行自查。截至目前,已送达《提醒函》195份。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2021年9月1日起,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开展执法检查,坚决维护安全法律的权威性,为维系辖区安全生产平稳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