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8007833785008/2021-00105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01
文  号 主  题 公开制度 体  裁 通知
时效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发布制度(试行)

第一条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新闻发布工作是全面推进经开区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舆论监督,建设服务型、阳光透明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二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9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苏办〔2007〕4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淮政发〔2017〕106号),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经开区新闻发布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在宣传办公室指导协调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各部门是本区新闻发布的主体。根据部门职能确定发布主题,履行发布责任,实行权责一致、归口管理、分级发布,做到“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

第四条 本区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一般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日常重要信息的发布,宣传办公室、职能部门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应具备必需的政治素质、必要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语言基础和基本的礼仪形象,负责日常新闻发布和媒体协调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2.根据授权发布信息,积极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展工作。

3.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协调安排媒体记者采访,畅通采访渠道,为媒体记者采访提供便利。

4.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关切。

5.协调新闻媒体和管委会网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6.开展本地区本部门与新闻发布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的类型主要有: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

1.季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民生实事、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及建设进展,重要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信息,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2.本区各部门就纳入年度发布计划、涉及全区的重要政务信息,以经开区新闻发布会名义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淮宣通〔2016〕20号)“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要求,及时组织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重要审议通过的重要文件、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2.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进展情况和重大成就。

3.涉及民生的重要信息。

4.新闻媒体及网络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

5.主办、承办的社会文化、经贸交流、体育竞赛、会展论坛等重大活动。

6.上级行政机关授权或要求发布的信息及其他需要对外披露、介绍的情况。

7.突发事件和重要预警信息。

第八条 新闻发布会是新闻发布的一种重要形式,各部门要根据发布主题、发布内容、媒体和公众关注等情况确定举行新闻发布会。

1.对于重要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和决策,应明确是否召开新闻发布会。确需召开的,由牵头部门提出新闻发布方案,经审议同意后,按规定组织实施。

2.各部门在党工委管委会年度工作开始的第一个月内,拟定本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党政办公室和宣传办公室汇总编排。

3.未列入年度发布计划,临时以管委会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报宣传办主要领导或党政办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内容审核:

1.经开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由牵头发布的部门、单位组织起草,报宣传办公室负责人和党政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定,重大事项由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2.新闻发布的范围和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应事前沟通,共同确认后报相关负责人审定。

3.各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要将发布方案、主题内容提前10个工作日报党政办公室和宣传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新闻发布管理

1.经开区管委会新闻发布会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原则上由经开区新闻发言人主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作新闻发布。涉及重要政策、决策部署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授权管委会分管领导作为新闻发言人作新闻发布。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防止出现工作缺位、重复发布、多头发布、交叉发布、发布信息不一致等情况。

3.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要及时收集分析媒体和网络报道情况,评估发布效果,改进发布方式,增强发布实效。

4.本区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情况,由宣传办公室整理汇总上报市委,由党政办公室整理汇总上报市政府,并向全区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提升新闻发布实效

1.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开展新闻发布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常规政务信息应在相关信息制作审定完成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发布;社会热点信息,应视公众关注情况及媒体采访诉求,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对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应,并公开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专家库作用,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突发事件等的专业信息,请专家学者做出准确、客观、权威解读。

2.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传递声音。全区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新闻发布,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组织记者专访、集体采访,发布新闻稿和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答复记者问询等形式发布信息。积极运用管委会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

3.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专栏传播政务信息、加强新闻宣传。重视和加强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 加强新闻发布保障

1.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制度,完善机制,认真履行新闻发布职责。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以上,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部门,每年提交申请以区级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以上。

2.严格落实发布责任,纳入年度发布计划的,做到“应发尽发”。对新闻发布工作重视程度高、选题准、发布效果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新闻发布工作履职不力、未按计划要求开展发布工作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情况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3.在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专门列出新闻发布内容,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回应社会热点、参与网络访谈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报告的事项。

4.加强和重视新闻发言人及工作团队建设,加强新闻发布档案资料管理,加强新闻发布技术平台建设和后勤保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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