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65456-8/2022-00004 发布机构 园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1-28
文  号 主  题 生态环境 体  裁 通告(含公示)
时效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主要涉及钵池街道、徐杨街道和南马厂街道,北至深圳路-河畔路-西游大道,西至翔宇大道,南至宁连路-徐杨路,东至南马厂大道-开发大道-茭陵一站引河,总规划面积62.86平方公里。

规划功能定位:围绕资源禀赋,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等要素,打造苏北高端智造新引擎,淮安产城融合活力城,围绕建设国家级一流开发区,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营商环境示范区、对外开放先行区、科技创新活力区、民生幸福首善区”

规划发展规模:规划末期,规划居住总人口约24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4.04平方公里。

产业发展定位:聚力打造“2+N”产业体系,即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2”个主导产业,重点培育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产业等“N”个特色产业,提升现代物流、软件服务、电子商务、现代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布局数字经济产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淮安经济开发区自动监测站点、国控钵池山监测站点基本污染物2020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开发区内各测点各监测因子除了PM2.5外,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或未检出,开发区所在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根据2016~2020年淮安经济开发区、钵池山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显示,开发区空气基本污染物浓度逐年降低。五年期间,开发区通过开展“蓝天保卫战”、“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等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成果显著,PM10、PM2.5、O3占标率逐年下降,2020年PM10已达标,空气质量明显转好。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待后续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工作落实后,开发区区域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2)地表水环境质量

1)清安河

根据《淮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19年度)以及清安河农校断面2020年在线监测数据,清安河COD浓度基本稳定,氨氮、总磷浓度逐年降低,2020年清安河COD、氨氮、总磷均实现了年均值达Ⅳ标准值的水质目标。

2)淮河入海水道南泓

根据淮河入海水道南泓省控断面杨湾腰闸例行监测数据可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COD、氨氮、总磷浓度逐年降低,2020年淮河入海水道南泓COD、氨氮、总磷均可达标。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

由监测结果可知,除部分点位氨氮、亚硝酸盐、铁、锰、总大肠菌群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余各点位各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定为Ⅳ类,Ⅳ类指标为总大肠菌群、氨氮、亚硝酸盐、铁、锰。

(5)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所有农用地监测点各项指标监测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所有一类居住用地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所有工业用地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6)河流底泥环境质量

监测断面底泥中各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限值。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开发区到规划期后,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规划新增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现状达标的污染物HCl、非甲烷总烃、NOX、硫酸雾、甲苯、二甲苯、氟化物、氨、VOCs在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规划新增污染源、区域削减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现状达标的SO2和NOX的98%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现状不达标因子PM2.5叠加现状浓度、在建、拟建、规划新增污染源、区域削减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规划末期所有网格点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均≤-20%,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园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清下水、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规划项目对开发区地表水环境具有明显正效应。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企业按照规范和要求对生产车间、应急事故池、储罐区、污水收集运送管线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并加强对各种原料、产品及固体废物的管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

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开发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规划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的绿化工作。因此,开发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随着规划的实施,开发区的建设活动对区内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以及水生生态有一定不利影响,通过合理的生态网络格局建设、河道水系综合整治等措施,可以使陆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区域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综合评价结论

从开发区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本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符;开发区选址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清江浦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性。

五、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FbiDwpZL64_qzjx1x9vsw    提取码:alu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科

联系电话:0517-89220156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804861349@qq.com

九、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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