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8007833785008/2022-00024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6-21
文  号 主  题 政策解读 体  裁 通知
时效说明
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暨助企纾难解困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稳住经济大盘和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等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运行,近日,经开区印发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具体实施细则》两份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稳经济、促发展。

一、《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围绕淮安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22〕4号)和《淮安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淮政办发〔2022〕8号)文件要求,将原经开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优化提升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1.奖补方向更精准。将原奖励政策优化调整为“规模企业培育、上市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培育、推进绿色发展、推进智改数转、创新载体培育、促进对外开放、知识产权创新”等8个扶持方向,力求奖补方向更加精准、更有针对性。

2.奖项设置新优化。具体奖励条款设置上,整合工信、科技、商务、财政、市场监管等条线的涉企奖励条款,突出在技改升级、智改数转、创新平台等方面的扶持。如:对当年新购置设备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购置设备金额4%-8%的奖励;企业成功上市的,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300万元;给予新认定、重新申报获批和区外引入在有效期内的高企,最高2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市“瞪羚”企业、省“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给予15-100万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给予10-50万元奖励;对获批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给予50-100万的奖励;对新建成的省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奖励标准再提高。对标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标准,参考周边县区扶持政策,并结合经开区国考、省考重点支撑要素,部分条款奖励标准对标提高。

二、《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具体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印发的有关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坚持把保市场主体作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稳定经济基本盘的关键抓手,聚焦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交通物流、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促进消费、物流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24条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助企纾困解难措施,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稳定经济运行。

(二)主要内容。

这次出台的“经开区纾困24条”,以红头文件印发了,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方面提出了7条措施,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在提升清费减负质效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在支持重点行业发展方面提出了5条措施,在帮扶外贸企业保市场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在提升101%服务水平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

该实施细则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1.在政策制定上,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延续以往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2.在具体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行业、产业需求,制定实施细则,突出精准施策。

3.在办理方式上,积极推行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减化办事程序,健全直达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文件链接:淮开发〔2022〕32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开发〔2022〕3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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