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800757970148N/2023-00003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公开日期 2023-01-06
文  号 主  题 政策解读 体  裁 通知
时效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等奖项评选标准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等奖项评选标准》。

二、奖项设置

《评选标准》共包含5类奖项:“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奖项、质量奖、“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企业”奖项、“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奖项、“跨境电商出口优质企业”奖项。

三、主要内容

(一)“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奖项

1.评选标准:

(1)“功勋企业家”奖项入选参评企业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在企业当年应税开票100亿元以上或税收3亿元以上,且经营性税收较前3年经营性税收平均值同比正增长;在经开区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一个评选周期内,成功在“沪深板块”、北交所及境外市场上市的;所在企业荣获“中国质量奖”的。

(2)“杰出企业家”奖项入选参评企业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在企业当年应税开票10亿元以上或税收300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税收较前3年经营性税收平均值同比正增长(新注册企业当年应税开票10亿元以上或税收3000万元以上);在经开区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一个评选周期内,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所在企业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省“瞪羚”企业或省长质量奖的。

2.奖励:“功勋企业家”金质奖章一枚,连续获评的,颁发金质奖牌一枚;“杰出企业家”金质奖章一枚。

(评选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刘力萌、陈芾慧,联系电话:83101110)

(二)质量奖

1.评选标准:

(1)在推行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2)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经营规模、上缴税收、总资产贡献率居淮安市内同行业前5位。

(4)建立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中心、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强、具有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优先列入评审范围。

2.奖励:一次性奖励3万元。

(评选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婷、史文,联系电话:83181068)

(三)“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企业”奖项

1.评选标准:

(1)诚信守法经营、依法持证排污、依法缴纳排污税,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

(2)连续两年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蓝色及以上。

(3)有独立设置的环保部门,环保队伍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4)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奖励:一次性奖励3万元。

(评选牵头单位: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人:胡开峰,联系方式:89229056)

(四)“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奖项

1.评选标准:

(1)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2)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员工工资福利水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严格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法律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参保率100%。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4)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员工每年平均流失率不高于8%。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业余活动。

2.奖励:一次性奖励3万元。

(评选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仲罕,联系方式:83612992)

(五)“跨境电商出口优质企业”奖项

1.评选标准:企业必须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监管方式出口,且当年度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

2.奖励:一次性奖励3万元。原则上奖金奖励给企业负责人,企业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配套奖励。

(评选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张妍、李杨,联系方式:83711755)



(原文件链接)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