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007266517932/2023-00002 | 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30 |
文 号 | 主 题 | 机构公开 | 体 裁 | 通知 | |
时效说明 |
一、 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钱树军 区党工委委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朱太昆 党委副书记、政委 协助抓好日常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党务党建、队伍建设、警务保障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援疆)
袁 野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经侦、食药环侦工作,分管经侦大队、食药环侦大队,分管海口路派出所。
杨文卫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政保、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公安信访工作,分管政保大队、督察大队,分管深圳路派出所。
潘忠鹏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刑侦、禁毒、反恐、网安工作,分管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联系技侦工作。分管枚乘路派出所。
张志鹏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政治思想、党务党建、队伍建设、目标绩效工作,分管妇委会、共青团、见义勇为协会,分管政治处,协管法制大队,分管南马厂派出所。
周序权 党委委员、警务指挥室(办公室)主任 负责警务指挥室(办公室)工作,改革创新、数据赋能、信息化、大数据工作,协管目标绩效,分管新港派出所。
鲁 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维护稳定、社会面防控、综治、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管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分管徐杨派出所。
殷 珉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警务保障、政务服务工作,协助负责法制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政务服务管理大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政治处:掌握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政治工作调研和考核,起草政工重要文件和报告;承担政治处日常事务工作和文件材料的收发、督办、审核工作。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警衔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等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民警及干部的考核考察、职务任免、锻炼培养、工资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教育管理和党建工作;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因公伤亡民警统计分析和评残评烈等优抚工作;规划指导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和实施公安领导干部初任培训、晋职(衔)培训和专业培训工作;指导和开展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公安机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全区公安中心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负责与新闻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开展公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文化工作;负责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公安牺牲民警抚恤补助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电视、广播等栏目的拍摄、制作、审核工作。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警务指挥室(办公室):负责全区110报警服务工作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的业务指导,承担重大紧急事件的处置指挥和协调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各类通信系统和公安信息网络的运行保障;负责全区公安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内外网站维护管理,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负责涉警敏感舆情交办处置工作。
负责局收发文办理;负责领导批示、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全区公安机要密码和保密管理;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重要会议会务、对外接洽、公务接待的协调安排;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收集整理、统一保管、开发利用各类档案。
指导全区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公安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及重大课题的攻关;负责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查和监督管理;组织科技交流与培训,负责科技信息管理;负责各类信息应用系统、视频指挥系统和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指导全区公安信息化实战应用。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略
(四)治安警察大队:掌握全区治安管理情况,研究工作对策;指导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审核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查办重大案件;指导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户籍、常住、暂住人口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指导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全区保安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金融、文物等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依法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等刑事案件;负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
(五)刑事警察大队:负责全区刑事侦查业务和刑事技术工作,研究刑事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拟订打击、防范、控制对策;指挥、协调、督导恶性大(要)案件侦办工作,直接侦办领导交办、性质特殊的刑事案件;指导、检查全区刑事执法办案工作;组织开展刑事技术业务考核;负责全区重特大、疑难案件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案件的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任务。
(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全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指导全区打击与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维稳事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全区经济犯罪防控体系,组织缉捕经济犯罪在逃人员;直接侦办和参与侦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全区经侦基础工作,开展经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全区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国际互联网上的侦察和安全监控,及时发现网上敌社情;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全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对策,拟订地方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八)巡特警大队:负责全区社会面巡防工作的规划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警情分析研判和处置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公安巡特警业务建设;承担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九)警务督察大队: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区督察工作的信息、调研及业务指导;受理、核查、督办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
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受理对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诉;受理控告申诉以外的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信访调研。
(十)法制大队:研究拟订全区公安机关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主管内部执法监督;组织实施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及标准;负责公安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听证工作;对分局承办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有关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对全区公安民警的法律教育培训;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
(十一)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的研究拟订和管理;拟订全区公安经费、装备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安专项补助经费、涉案财物、行政性收费工作;负责全区公安装备、被装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调拨、管理和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各项经费预算和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水电房产管理。
(十二)禁毒大队:负责拟订全区禁毒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研究部署全区重大禁毒活动;组织、指导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组织、指导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涉毒违法活动的查禁、吸毒人员动态管理、禁种铲毒、麻醉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等工作。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犯罪活动等。
(十三)政务服务管理大队:承担全区公安涉企事项的集中审批;担负全区户籍业务的指导、审批;负责指导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工作;对接完成全区公安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12345政府热线、“双随机、一公开”、涉企问题的办理等“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四)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等。
三、派出机构设置情况
(一)深圳路派出所;
(二)海口路派出所;
(三)枚乘路派出所;
(四)徐杨派出所;
(五)新港派出所;
(六)南马厂派出所。
四、联系方式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电 话:0517-8398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