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00757970148N/2023-00045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27 |
文 号 | 主 题 | 政策解读 | 体 裁 | ||
时效说明 |
根据安排,现将全区关于落实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 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 调动和激发企业家发展热情和积极性,助推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特、做精做新,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现结合经开区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二、精准细化落实政策
1.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对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第一季度工业应税开票较上年度三、四季度季均应税开票增幅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 10万元。鼓励2022年新列统企业发展壮大,对2023年第一季度应税开票(或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的新列统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3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出口额达到2000万元且增幅高于全区出口增幅的,按照出口额分段给予国际物流运输费用补助2%-5%(单个企业限额补助30万元)。(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2.助力项目开工竣工。落实“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发展理念,切实为项目建设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鼓励已签约及在建项目,在做好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以赴促进度。对一季度通过市考开工认定、竣工认定的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10万元。(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
3.强化财政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对属于经开区鼓 励发展“2+N”产业实施技术改造且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入500 万元以上企业,按照设备和信息化投入额给予4%-8%的补助。开 展政银企系列对接活动,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服务业、中 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市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等稳岗、招工政策,组织好专场招聘、人才招聘高校行等活动,做好重特大项目专项帮办服务工作,助力企业稳岗扩岗,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鼓励企业“ 智改数转” 。支持龙头企业对标行业领先水平,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对获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50-100 万元的奖励。对被评定“ 星级上云企业”的,给予6-2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5-50 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6.助力企业向上争取。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申报等向上争取工作部署,积极围绕生态环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精准谋划项目,有针对性地储备项目,建立收集和更新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储备库。(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7.加大创新载体培育。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 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创新能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推动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给予50-100 万的奖励。对新建成的省级、国家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8.打造“ 四最” 营商环境。开展“ 杰出企业家”、重大贡献企业、科技创新等奖项评选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发挥“ 党政亲商双月谈”引领作用,加大全区企业负担调查及评价,关注企业诉求,回应企业期盼。规范涉企参观考察调研,减少非必要涉企信息收集,让企业安心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营商办)
三、主要特点
1.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措施》 12个方面42条措施和《实施意见》细化明确8个方面,对已作明确量化要求的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2.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相关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服务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服务对象和申报要件等,按照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的方式,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全力加强向上争取。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系统梳理《若干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明确的政策、项目、资金事项,扎实做好谋划、论证和申报等工作,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为市场主体争取更多、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