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800K12654517X/2024-00072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7-23
文  号 主  题 劳动就业 体  裁 通知
时效说明
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8月2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请申报人员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初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初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

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具体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附件1)。

(三)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或评审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见职称初定或评审个人申报操作说明(附件2)。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二)网传申报材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三)《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由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初定人员提供)。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由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评审人员提供)。

(五)填写《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请用A3纸打印)(评审人员提供)(附件3)。

(六)业绩材料1套,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报告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杜绝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附件5)。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材料:2001年之前毕业的,上传毕业生登记学籍表(个人人事档案或学校档案均可查找)。2001年之后毕业的,需上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

6.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

7.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开展2022年度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淮人社函〔2022〕149号)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结合本专业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2022年(含2022年)初级继续教育要求每年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2021年之前(含2021年)申报初级继续教育要求每年4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16学时。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工作考核表,考虑到有些人员工龄较长,至少提供近四年年度工作考核表(复印件)。

9.社保缴费证明(申报人在现单位连续参保至少3个月以上)。

10.在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如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者,有1年延迟1年以上申报。

(七)评审材料内容要详实准确,评审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均需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与原件核验,由核验人签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撤销其职称,并计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2.除《申报表》《简介表》外,所有材料均需按目录装订成册,按一人一袋整理,并按要求完整填写申报目录(附件6)。贴在档案袋封面上,以便于整理和保管。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收取评审费80元。

4.证书为电子证书,请选择个人清晰证件照片上传。

5.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加入“经济技术开发区职称交流群”(QQ群号码:863017599)。

6.材料报送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B楼西侧209(景会寺对面),联系电话:0517-83611816。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通知.pdf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3.职称初定或评审个人申报操作说明.docx

4.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6.公示证明模板.doc

7.材料目录(粘贴于档案袋上.doc

8.申报材料封面.doc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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