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800MB1965074A/2024-00116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28 |
文 号 | 淮管(发改)审发〔2024〕58号 | 主 题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体 裁 | 批复 |
时效说明 |
淮安金州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二期二阶段)工程变更的请示》和《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的申请,同意变更淮管(发改)审发〔2024〕37号文件(项目代码:2403-320871-89-01-803423)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和“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变更后内容如下。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原厂区内实施,总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占地约11622平方米)。工程主要新建生物池、集配水井及污泥泵池、二沉池、臭氧制备间、提升泵池及高级氧化池、危废间、地磅站、综合楼;安装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磁混凝澄清池、滤布滤池、鼓风机房、除臭滤池和加药加氯间等配套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4万m³/d污水处理量,12万m³/d处理规模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2002)一级 A 标准提标至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类标准。
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7685.7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建设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原文中其余内容不变。
接批复后,请尽快办理规划、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建设、地震、消防、人防等相关变更手续。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