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8007494302213/2024-00017 发布机构 新港办事处 公开日期 2024-12-24
文  号 主  题 机构职能 体  裁 通知
时效说明
关于印发《新港办事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社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新港办事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办事处

                         2024年12月13日



新港办事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办事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办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根据“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防控思路,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细化冬春火灾防控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场所排查整治。以“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突出问题。对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要督促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突出纠治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生命通道”不畅通、员工自防自救能力薄弱等问题,属于“厂中厂”的,要重点明确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对老旧小区,要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九小场所”、民宿客栈、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要重点检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外窗设置铁栅栏等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确保得到有效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物管办等部门和社区要按照《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监督管理,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

2.持续抓好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等部门和社区要根据《全区打通“两个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等行为进行整治。要强化动态监管,采取联合执法、函告警示等手段,督促引导单位场所和业主加强常态化自主管理,并对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以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实施标识化管理。对于设置闸机和门禁装置的,要督促场所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和正常开启通行,现场应具备手动紧急开启功能,并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紧急开启的使用提示。

3.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物管办等部门和社区按照《经开区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发现的消防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高层住宅无消防用水等突出问题要推动立即整改。

4.加强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社会事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和社区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城管委办发﹝2024﹞1号)职责分工,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分类推动落实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要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对整改完成的,要联合组织开展验收。社会事业办公室要指导督促学校完善学生在校就餐服务,引导家长拒绝将学生送至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校外托管机构。

5.深入开展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等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开消委办﹝2024﹞15号)要求,持续开展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纠治违规搭建、设施老化、管理缺失、违规住人等突出风险。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面对面”现场宣传培训,引导居民群众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三清三关”。要依托各类媒体媒介,加大典型火灾案例曝光警示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要深化“千名消防讲师进万家”宣传培训活动,运用好全国消防安全系列培训成果,推动行业系统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演练。要结合对象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宣传,针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法治宣传,讲清法律责任、后果;针对重点岗位人员,强化实操实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分行业、分领域、分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直播带货基地、展销促销现场、仓储物流场所消防检查,针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焰火燃放等行为,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繁华商圈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要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五)加强灭火救援准备。持续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发挥其初起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作用,推动将微型消防站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及时发现并消除群众身边的火灾隐患。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12月12日前)。各部门、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行动计划,广泛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全国两会闭幕)。各部门、社区对照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针对突出风险,及时召开约谈会、推进会,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底)。各部门、社区对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红线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定期组织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和难点问题。安监办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施综合治理。专题研判一次消防安全形势,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开展精准化治理。各部门、社区要强化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跟踪督促整改隐患。安监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夯实工作责任。分管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带队开展检查,跟踪督办整改隐患。对火灾多发、高发行业领域,要及时帮扶指导,限期解决问题。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部门、社区请于每月24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小结报至安监办。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王建,联系电话:13365171099。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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