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800K12654664F/2025-00002 发布机构 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1-20
文  号 主  题 公开年报 体  裁 公告、公报
时效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编制,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邮编:223005,电话:0517-83715372 ,邮箱:26285371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经开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主动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区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宣传信息公开6条,文件信息公开52条。一是扎实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落实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二是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做好涉农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各项惠农补贴及财政资金下达文件,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可感可及、落地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所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按时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纳入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直达资金”重点领域专栏维护,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督促局内各处室梳理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经开区财政局对照政务公开要求,扎实、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等不足。2025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持之以恒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内容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多种方式,整合多个渠道,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解读政策、便民服务等相关信息,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形成工作合力。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保密工作、提高财政业务水平等有机结合,努力形成协调配合、系统联动的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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