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800K12654517X/2025-00062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6-03
文  号 主  题 社会保障 体  裁 通告(含公示)
时效说明
淮开工催【2025】2号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催告通知

淮安龙达木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韩素霞,身份证号:32082119XXXXXX6100,于2023年3月4日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苏0871工认〔2023〕96号)。因你单位未依法向该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该职工现向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该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将核实及待遇支付情况函告我中心。

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我中心在按规定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幢D区8号窗口(工伤窗口)。

联系电话:0517-83716191。

特此通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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