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公开日期 | 2018-06-29 |
文 号 | 主 题 | 公开制度,通知,工作规则 | 体 裁 | ||
时效说明 |
淮开办发〔2018〕104号
2018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开发区推进"四大工程"、实现"二次跨越"提供助力。
一、高质量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及时透明公开重大政策措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于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管委会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各部门和单位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发区确定的重点工作列入2018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落实好公开的内容、进度和频次,及时向社会发布。在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基础上,配套公开并完善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基本信息。对本地本部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发布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公开答复全文。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结合《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淮开办发〔2018〕73号)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和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预决算领域要切实抓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深化全区、乡办及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要重点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普查工作,摸清平台交易的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交易平台。持续推进其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全面梳理历年国家、省、市、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多措并举提升政策解读实效。聚焦开发区重大项目、产业培育、改革创新、城市建设、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发布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报请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或以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和改革措施,要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公开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开发区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要注重解读表达方式,提高社会认同度和群众满意度。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发言人""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开发区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采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平台,由党政办公室和各单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牵头,联合政策制定业务部门解读重点政策,把企业群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通过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解读,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
(四)及时高效回应社会重大关切。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重大政务舆情要在积极处置的同时,报送党政办公室。重点做好就业社保、就学就医、住房保障、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引导社会预期。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
(一)突出问题导向深化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面系统维护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建立完善信息动态调整维护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发区将在11月份之前开展一次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一致,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并公开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所需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有效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材料要通过网上共享加强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区行政审批局要分类梳理涉及多部门、多事项、多证照的审批服务网上应用场景,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网上校验核对,推行"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办理量前100位的事项按照"一证通办""一照通办"要求,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逐步向所有事项拓展。
(二)突出整合优化提升实体大厅服务能力。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完善建立"一窗式服务"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链条办理、一个区域办结"的流程再造,推进全区域协同联动。加快线上线下充分融合,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提升"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能力。持续深化"3550"审改专项行动,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公开涉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深化联合评估和联合验收工作,推行模拟审批和综合代办,提升代办中心功能,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加快推进门户网站建设、政务服务网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提高"一网通办"事项比例。探索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整合政务大厅现有资源,推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以及建议投诉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三)突出群众需求建立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制度。重点推动教育、文化、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省、市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建立完善开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管委会将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好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好开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改进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管理。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科学设置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重点领域目录,强化信息资源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增强在线服务办理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与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深度整合,加快实现依申请公开统一在线受理、分办、答复。积极探索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全区各单位、部门网站整合迁移任务。建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力争年底前实现网民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信息的集中处理。新建或改造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坚持合法、必要、正当地收集、使用、管理用户信息数据,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通报、年度测评等工作。
(二)积极建好用好新媒体平台。各单位、部门要将新媒体打造成重要政务发布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互动回应,提升交互体验。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消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进行迁移整合。
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单位、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组织编制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梳理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市、县区、乡办三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2018年7月底前,经发局、住建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环保分局、法制办等部门制定完成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2018年8月底前,人社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制定完成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2018年9月底前,各部门和单位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实行动态调整。各园区、乡办参照区级部门工作进度,2018年底前,同步完成本地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三)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则。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推动政务公开操作嵌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实现紧密结合、同步运转。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办文办会公开程序,各部门11月份要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区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要提前做好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进一步丰富拓展政务公开方式。加大管委会会议开放力度,主任办公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会前要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会中积极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并拓展会议公开形式,会后要加强相关政策解读,适时适度加以宣传引导。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户外政务公开栏的建设维护水平,充分发挥查阅公示服务功能。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有关要求,建立开发区权威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文件报送、联络员、报送刊登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快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2018年,作为开发区政务公开"基础夯实年"。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政务公开清单化规范化要求,完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做好对政务公开政策执行情况的"回头看",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理顺体制机制,形成规范便民、运转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从队伍建设、制度完善、规范提升等方面入手,整合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抓好落实,有关方案于7月底报送党政办公室。
附件:开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开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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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质量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及时透明公开重大政策措施 |
公开管委会及部门各项重要政策 |
党政办公室 |
各有关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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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 |
各有关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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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基础上,配套公开并完善办事指南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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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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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党政办公室 |
各有关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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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有关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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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
做好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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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面梳理并落实历年国务院、省、市、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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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多措并举提升政策解读实效 |
聚焦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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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解读,规范解读工作程序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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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解读政策 |
各有关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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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品牌 |
党政办公室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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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及时高效回应社会重大关切 |
建立完善政务舆情监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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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点做好就业社保、就学就医、住房保障、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 |
住建局、人社局、社会事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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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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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 |
突出问题导向深化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全面系统维护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
16 |
开展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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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并公开办事所需各类证照、证明材料 |
行政审批局、人社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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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行政审批局、人社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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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优化再造网上办事流程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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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突出整合优化提升实体大厅服务能力 |
实施办事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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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完善建立"一窗式服务"工作机制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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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及时公开"3550"改革进展和成效 |
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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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探索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 |
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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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突出群众需求建立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制度 |
推动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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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动本地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各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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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改进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党政办公室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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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深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 |
全面开展网上办事"一号答"服务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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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补充完善政务服务"一号答"咨询问答知识清单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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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行政审批局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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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积极建好用好新媒体平台 |
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和维护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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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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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
党政办公室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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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组织编制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
党政办公室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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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则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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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进一步丰富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
加大政府会议开放力度 |
党政办公室 |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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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户外政务公开栏建设维护 |
各乡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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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法制办 |
各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