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500万台高效电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2310-320871-89-02-859621,行业代码:C3812),项目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6号。项目主要对原有生产线老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替换成自动化设备,投入自动绕线机、自动装箱、自动插框架机、LCIM线、自动涂油机、自动充磁机、自动穿螺栓机、自动上胶圈、智能配送等智能化设备,改造后实现年产5500万台高效电机的生产规模。
依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及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500万台高效电机项目节能报告>的节能评审意见》(苏成能审〔2024〕30号),经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项目节能报告及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项目主要能源消耗
项目技术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3177.14tce(当量值)/7527.24tce(等价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177.14tce(当量值)/7505.49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2471.93万千瓦时,天然气11.21万立方米,新鲜水11.47万吨。年化石能源消费量为139.14tce。
项目技术改造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3852.34tce(当量值)/9164.72tce(等价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852.34tce(当量值)/9142.50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3021.22万千瓦时,天然气11.22万立方米,新鲜水11.72万吨。年化石能源消费量为139.26tce。项目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消费量为:233.51tce(当量值)/566.20tce(等价值)。
项目技术改造后(增量),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675.20tce(当量值)/1637.48tce(等价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75.20tce(当量值)/1637.01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549.29万千瓦时,天然气0.01万立方米,新鲜水0.25万吨。年化石能源消费量为0.12tce。
根据项目评审意见,项目能效指标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项目节能设计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等设计要求和节能标准规范,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先进,未采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用能产品。
四、项目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1)进一步采用国家重点推广的节能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提高设备能效水平。
(2)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加强落实《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项目能耗。
(3)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强化节能管理措施,完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五、本审查意见依据上报的《节能报告》和《节能报告评审意见》出具。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对于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用能工艺、设备及用能品种等均未发生变动的项目,我局依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同意变更的意见,否则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六、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备前置条件,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去产能、“两减六治三提升”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 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