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兴南路(合肥路-福州路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关于兴南路(合肥路-福州路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市政路网、改善片区出行条件、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兴南路(合肥路-福州路段)新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经开区钵池街道辖区内,汕头路南侧、三亚路北侧,呈东西走向,起于合肥路,终于福州路。
三、项目代码:2411-320871-89-01-676225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道路全长320米,道路红线宽24米,占地面积约11.52亩,断面组成为:5m(人行道)+14m(行车道)+5m(人行道)。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雨污水管道、路灯、标志标线标牌、绿化景观、综合管沟及水、电、气讯杆线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开财承函【2024】19号)等材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直财政(财政统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不得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金,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请据此批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