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政策
发布时间:2024-01-25信息来源:招商局(产投公司)

淮安经开区始终坚持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优质项目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提供项目用地保障,优先提供项目服务,优先提供生产要素调度,优先提供产业政策扶持。现行政策主要包括集约发展扶持、基础设施补助、生产设备补贴、厂房租金补贴、洁净厂房奖励、外资到账奖励、经济发展贡献奖励、高管人才奖励等方面,具体为:

(一)集约发展扶持。对新引进的符合规划、符合准入条件的工业项目,给予项目方集约发展扶持,支持企业节约集约发展。

(二)基础设施补助。视项目投资情况,给予项目方基础设施补助。

(三)生产设备补贴。视项目投资情况,可研究给予项目方新购置的生产性设备补助。

(四)厂房租金补助。对租赁厂房的优质项目,可研究给予租金补助。

(五)洁净厂房奖励。经认定的百级洁净厂房(含A级GMP厂房)、千级洁净厂房给予奖励扶持。

(六)外资到账奖励。制造业项目首期到账外资达到约定标准的,可研究给予奖励;对于符合淮安市“333”主导产业及部分特色行业奖励的,还可享受当年市级奖励。

(七)经济发展贡献奖励。优先支持主导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品牌创建、人才引进,突出对龙头企业、终端产品、研发中心、高端人才奖励;鼓励本地企业对主导产业主动进行相应配套,扩大企业原材料、零部件的本土化比例,降低采购成本,加快产业集聚。根据项目质效情况,可研究给予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八)高管人才奖励。视项目投资情况,在淮安年纳税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高管可研究享受政策。

(九)加大项目帮办力度。在主导产业项目备案和核准上实行一站式服务,对能取消的收费坚决取消,不能取消的按下限收取。对落户的产业项目,明确一名项目帮办人,从项目报批、建设到生产经营,全程帮办。

(十)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帮助产业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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