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文件规定,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现将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汇总公开,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申请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