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淮安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的通知》(淮医保发〔2025〕3号)文件要求,现将区内已签订2025年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有异议,可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517-83732925 。
附件:经开区已签订2025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名单.xlsx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