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办组织开展医药招采专项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25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有效遏制药品价格虚高,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近期,经开区医保办对区内公立医疗机构2023年度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专项评价开展全面核查。

一是精心组织,把握要点。组织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药品、医用耗材专项评价的相关文件,准确掌握专项评价的考核标准。向定点医疗机构发放招采专项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医疗机构根据专项评价办法,对年度集采工作情况逐项自评打分,压紧压实强化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瞄准契机,分析研判。以实施运用专项评价办法为契机,全面梳理上一年度各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集中采购情况。详细了解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进度较慢的药品品种,分析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协调药品生产企业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三是找准问题,整改到位。针对年度集采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的2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调阅进销存数据、比对平台集采数据等方式,摸清集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讨论解决办法,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集采产品,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评价,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采购行为,推动了阳光采购、带量采购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下一步,经开区医保办将持续巩固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成果,推动集采工作制度化、精细化。

潘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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