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开展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08-29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处方药行为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规范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在全区开展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

一是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经营的第一责任人,需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处方药购销存等工作都依法依规。为加大处方药销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该局组织零售药店签订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处方药销售承诺书”,进一步督促各零售药店合法合规经营。

二是狠抓规范落实。此次专项检查结合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等工作,重点检查各零售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且有专用标识、处方药是否有开架销售行为、处方药是否凭执业药师审核过的处方销售且处方有审核、调配相关人员签字等情况,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行为。

截至目前,已检查零售药店2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零售药店存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电子处方无相关人员签字等问题,已责令企业整改。

下一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监管力度,加强对区内零售药店的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