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标美涂装有限公司安全主管程海军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以案释法。
2025年3月6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市标美涂装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安全主管程海军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长期未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导致未能及时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该局对淮安市标美涂装有限公司安全主管程海军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5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知》(淮应急规〔2022〕1号)规定,决定不予处罚,同年5月15日该局执法人员对程海军开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警示和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