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晟烟酒经营部未取得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5 年 1 月 7 日,根据举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晟烟酒经营部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未经许可,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晟烟酒经营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晟烟酒经营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