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东正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2026年7月14日,根据省厅专项执法文件要求,市执法监督局配合市局基础科,联合经开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市东正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具体为:①高压初(26-06)-02班次培训档案中“培训日志”表中“参培人数”与“考勤签到表”签到人数不一致;②登高架设初(26-06)-01班的培训视频中,在东正培训院内的培训视频记录未与其他视频归档在一处。
2026年7月17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淮安市东正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调查。
淮安市东正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规范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管理。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年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培训机构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理。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