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苏教基函〔2025〕1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淮教中〔2025〕1号)精神,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建立经开区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政府举办的青少年公共服务教育机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中心等)。
(二)区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白名单机构,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机构。
(三)综合实践类机构、科学家、艺术家、运动员、教练员、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民间艺人、公益人士、家长志愿者等。
二、申报条件
(一)资质合法有效。机构须持有有效期内办学许可(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年审合格;个人提供相应专业资质证明。
(二)信用状况良好。机构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信用状况良好,无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从业记录。
(三)师资符合规范。机构须拥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相匹配的师资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非遗传承人等著名民间艺人(可适当放宽条件)。教师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不得聘用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四)课程健康合规。培训课程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所规定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范围;有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课程内容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收费公益普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公益普惠,助力学生素质发展。收费标准明显低于校外同质培训收费;非学科类机构须通过全国平台收费,实行一课一消资金监管。
(六)安全保障到位。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个人须按以下清单准备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1)淮安市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原件)
(2)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4)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5)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资质材料(名册、身份证、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6)信誉证明(法人及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机构无不良征信截图)
(7)课程内容材料(课程目标、计划、授权等)
(8)近三年培训成果、荣誉材料
(9)其他佐证材料(服务经验、实力证明等)
注:“全国平台”上架课程与售课消课记录由教育部门后台核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二)联合审核。区社会事业局会同科技、文旅、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资格审核。组织评审组对课程、师资、经验、收费等进行评审,确定费用标准。
(三)公示入库。拟入库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纳入备选库。
(四)动态管理。备选库有效期2年,全市互认,定期评估、动态退出。
五、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2026年5月11日
(2)材料受理:2026年5月11日—7月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3)审核评审:2026年7月6日—7月25日
(4)公示入库:2026年8月1日—8月7日
(5)学校选用:2026年8月中下旬
六、报送方式
有意向参与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5日,须将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全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948318389@qq.com(文件命名: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联系人:范文戎 ,联系电话:0517-83717114
七、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立即移出备选库,3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提供虚假材料;
(2)开展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3)违规收费、资金未监管;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5)服务质量差、满意度低于80%;
(6)转包、分包、擅自更换师资课程;
(7)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八、其他事项
学校须从备选库中选用机构,合同一年一签;满意度90%以上可续签1次。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2.第三方机构申请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材料清单.docx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5月11日